1、持本人身份證,在圖書館進行人工辦理讀者證注冊手續。
2、讀者證限本人使用,可以替他人代還文獻,但不能代借。
3、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,自覺遵守。
4、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,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,依照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處理。
5、普通讀者每次借閱5冊圖書,借閱期限30天,可續借一次(借期15天);老年讀者(60歲以上),殘疾人讀者每次可借閱5冊圖書,借閱期限60天,無續借。
6、借閱圖書超期天數總計超過50天,將鎖定讀者證,鎖定以后不能進行圖書借閱。若要進行圖書借閱,需由圖書館工作人員對讀者證進行解鎖。
7、讀者若要注銷讀者證,則需要在歸還所借圖書后,憑二代身份證由工作人員在系統內注銷。
8、讀者證遺失的讀者,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辦理掛失手續辦理;原證有圖書未還或遺失的,須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辦理。